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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将在天津举办 即日起开始征稿

时间:2022-04-12 19:41:04 新闻热线:022-23122118 来源:中新网天津

  中新网天津新闻4月12日电(刘俊苍)由文化和旅游部、北京市人民政府、天津市人民政府、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“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”将于今年9月至10月期间在天津美术馆举行。近日,展览启动征稿。

  此展览旨在推动我国书法篆刻艺术繁荣发展,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国书法篆刻艺术创作优秀成果,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和时代的书法篆刻艺术精品。申报作品应聚焦时代主题,生动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成就、重要事件、重大活动、重要人物,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;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展现亿万人民的伟大奋斗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,用心用情抒写人民史诗;坚持守正创新,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,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,彰显中国审美旨趣,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,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,讲好中国故事;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,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动力。

  据了解,申报作品应为近3年以来新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,参加过各级各类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的作品均可申报。每位作者限报1件(组)作品。展览计划展出书法、篆刻作品300件(组)左右,其中书法作品约240件(组),篆刻作品约60件(组),展览结束后将遴选部分作品在京津冀巡展。

 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

  一、展览名称

 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

  二、组织机构

  (一)主办单位

  文化和旅游部、北京市人民政府、天津市人民政府、

  河北省人民政府

  (二)承办单位

 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、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、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、中国艺术研究院、中国国家画院 

  (三)协办单位

  天津美术馆

  (四)艺术委员会

  文化和旅游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书法篆刻展艺术委员会,负责展览策划、学术咨询、邀请作品作者提名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等工作。 

  (五)展览办公室

  展览办公室由展览承办、协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,负责展览统筹及相关组织、联络、协调、宣传及参展作品的收退件等工作。

  三、展览时间、地点和规模

  (一)展览时间

  2022年9月至10月(主体展览)

  (二)展览地点

  天津美术馆

  (三)展览规模

  计划展出书法、篆刻作品300件(组)左右,其中书法作品约240件(组),篆刻作品约60件(组)。

  主体展览结束后,将遴选部分作品在京津冀三地举办巡展。

  四、作品要求

  (一)主题要求:

  聚焦时代主题,生动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成就、重要事件、重大活动、重要人物,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;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展现亿万人民的伟大奋斗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,用心用情抒写人民史诗;坚持守正创新,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,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,彰显中国审美旨趣,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,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,讲好中国故事;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,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动力。 

  (二)其他要求:

  1。申报作品应为近3年以来新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,参加过各级各类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的作品均可申报。每位作者限报1件(组)作品。 

  2。申报作品尺寸等相关要求:  

  (1)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180×97cm(六尺整张),以竖式为宜。 

  (2)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136×34cm(四尺对裁),要求提供作品印屏,须附印边款两枚。 

  (3)参展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装裱。

  五、作品申报与评选

  (一)申报

  1、凡符合参展作品要求的作品,其单位与作者均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,直接向展览办公室申报。

  2、作者须填写《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申报表》(电子版可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://www.mct.gov.cn/),并提交申报作品图片(篆刻作品提交印屏)。申报作品图片须打印在硬质A4纸上,正面除作品图片以外不得包含其他内容,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、作品名称、尺寸、材质、创作时间等基本信息。初审材料邮寄请在信封上标注“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初评投稿”。

  2022年5月9日前(以邮戳日期为准)将表格和作品图片寄送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。

  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国家画院,邮编:100048

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

  罗宏13161730798

  邵若乔13732231299

  电子邮箱:yishujie13@163.com

  申报材料请标注“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”。

  (二)初评

  初评工作定于2022年5月进行。

  初评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,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图片资料不退。

  (三)终评

  终评工作定于2022年7月进行。

  所有进入终评的书法作品原作(篆刻作品无需再次寄送印屏),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邮寄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(收件地址、联系方式另行通知),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。

  作品无需装裱,需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(同初评)。送件须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,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,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,寄交原作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。

  终评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,终评落选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退件。

  (四)退件

 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由展览办公室负责统一退件。

  六、作者待遇

  所有参展作品由文化和旅游部颁发证书。

  参展作者获赠《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

  篆刻作品展览集》一册。

  七、其他事项

  (一)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。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,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。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,一律取消参评、参展资格,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。 

  (二)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权利。 

  (三)凡送作品参评、参展作者,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

  八、展览办公室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孙禹、何佳靓

  联系电话:022-83883309

[编辑:庞喻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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