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热线:022-23122177、13132550786  投稿邮箱:zxstj2020@126.com
天津分社正文
您当前的位置 > 首页 > 法治

天津男子失忆失踪22年 法院判决助其“找回自己”

时间:2021-10-28 13:54:23 新闻热线:022-23122177 来源:中新网天津

  中新网天津10月28日电 (杨子炀 胡冰)近日,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高效审结一起申请撤销宣告失踪判决案,因失忆失踪22年的吴世某终于“找回自己”。

  据了解,1993年吴世某因工作失意与婚姻不幸,曾一度遭受严重的精神打击至失忆,某天突然与家人失去联系,就此失踪。2003年,其父向法院申请宣告吴世某失踪,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告其失踪,此后,吴世某被依法认定死亡并销户。

  据吴世某的姐姐吴某君讲述,吴世某走失后来到辽宁省丹东市,此后一直在丹东市一所培训机构担任围棋老师。22年间,他一直无法回想起自己的身份,多年来没有相关身份证明也对他的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困扰。尤其是疫情以后,当地对于疫情的防控要求日益严格,没有身份证明的吴世某无法接种疫苗,着急的他连续做了三天梦。8月18日,梦中的他突然恢复记忆,回忆起自己在天津的家人及住址。8月19日,吴世某就在同事的帮助下驱车回到天津寻亲,在派出所的帮助下与其亲姐吴某君相认。

  随后,吴世某因工作需要必须赶回丹东市,其姐作为申请人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失踪判决。法院受理该案后,第一时间全面了解案情。考虑到吴世某作为失踪人,无法正常行使各项合法权利,生活受到严重影响,为及时解决困扰吴世某的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法院高效、迅速推进案件进展。一方面,法院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,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,调取吴世某现居住地等有关证据材料。另一方面,考虑到吴世某作为被宣告失踪人,没有身份证件,无法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,只能通过打车来津开庭,往返路费高达数千元,为减轻吴世某诉累,法院在10月9日组织安排互联网开庭,吴世某在丹东市就能参加庭审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,被宣告失踪、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,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,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,撤销原判决。南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学惠在开庭后两日内迅速作出民事判决,撤销吴世某失踪宣告。

吴世某姐姐在判决书上签字

吴世某姐姐在判决书上签字

  日前,吴世某的失踪宣告判决书已成功撤销,从吴世某姐姐递交申请到法院取证调查,再到宣告判决历时仅20天时间。吴世某的案件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。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,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、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、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、认定财产无主案件。原则上,其审限上线为30天。(完)

[编辑:杨子炀]
  • 中国新闻网1
  • 天津海河夜景流光溢彩吸引民众
  • 天津海河夜景流光溢彩吸引民众
  • 中国新闻周刊
中新专题
1/10 2/10 3/10 4/10 5/10 6/10 7/10 8/10 9/10 10/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