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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电子警察”为何陷“逐利执法”争议

时间:2021-04-16 14:12:21 新闻热线:022-23741087 来源:今晚报

  日前,广东“佛山一高速路口62万车主违章,总罚款超1.2亿元”一事引发舆论热议,一些被罚车主认为该地段交通标识施划不合理。

  针对舆论质疑,广东省相关部门于12日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并发布情况说明,该处“电子警察”自启用至今年4月1日,累计抓拍违法行为18万余宗,与网传情况不符。同时,佛山交管部门公布了优化改进措施。

  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多地都曾出现交通违章“天量罚单”,不少“电子警察”抓拍点有逐利执法之嫌。

  不提前几百米变道难逃违章

  4月12日下午4点20分左右,记者来到事发地广台高速公路43公里200米处,相关部门正在现场开展实地调查。

  记者看到,该岔道口呈Y形,共6车道。而岔道前的道路标识均为直行方向,没有任何提示驾驶人需要提前变道的路面标识。记者观察到,在短短一分钟内,多辆车压线变道,其中包括不少大货车。

  大货车司机朱师傅告诉记者,因为大货车只能靠右边两车道行驶,如果开往江门方向,必须提前几百米就变道,否则到了分岔口临时变道根本来不及,压实线成为必然。

  “天量罚单”抓拍点并不鲜见

  记者发现,近年来,引发争议的“天量罚单”抓拍点并不鲜见。2017年,沈海高速3374公里处(茂名电白服务区)被曝光处理的罚单量高达125294单,罚款超过2500万元,成为当年全省10大违法路段之冠。

  据调查,沈海高速3374公里处因为设置超长实线,导致不少车主进入服务区只能压实线而违章。2019年,该路段的“电子警察”被撤除。此前被公众诟病的长实线改成虚线,车辆越线变道时不会再被抓拍。

  有网民质疑,不少“电子警察”抓拍点有逐利执法之嫌。据记者了解,过去一些地方交管部门采取BOT(建设—经营—转让)模式,让“电子警察”设备供应企业出资建设,再于协定的期限内通过抓拍交通违法的罚款抵消。

  此前,陕西兴平被曝光其交通管理部门将“电子眼”外包给私营企业,企业雇用人员上路坐在测速车里拍照,每人每天查超速指标50辆,每月完成指标发给工资,超出指标再拿提成。

  四川成都市电子警察系统以BOT模式外包给私营企业四川浩特通讯有限公司,这家企业获得的利益分成高达39%,仅每年从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罚款中获得运营收入就有数千万元。

  今年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提出建议,要防止滥设滥用“电子警察”,清理不合理的“电子抓拍”,引起广泛关注。

  韩德云经过大量调研发现,因采用BOT模式,导致交管部门设置使用“电子警察”目标发生了偏移。“这其中既有管理部门资金不足的情况,也有主动寻租的行为。”韩德云说,由于部分地方交管部门的预算并不公开透明,并没有明确的设置使用“电子警察”的数量,在合作分成模式下,“电子警察”设置自然变得越多越好。“本来只需要装100台就够了,结果装了1000台,这种合作扩大了寻租空间,是行政执法权的滥用。”韩德云说。

  因备受诟病,这种模式的合作被明令禁止。目前,交通违法罚款实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产生的罚没收入直接进入政府财政,属于政府专项资金(非税收入),不再和建设单位或企业产生直接的关系。

 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虽然收缴罚款的方式变了,但此前安装的大量“电子警察”仍然在运行,这也是依然还会出现“天量罚单”的原因。

[编辑:张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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